各单位、各党支部:
根据工作需要,经院党委研究决定:
李玲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(聘期三年);
孙志新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(聘期三年);
梁诗景同志任学院院长助理(聘期三年)。
中共 苏畅 石油 苏畅 委员会
2020年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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